据最高检4月14日消息,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徐佐涉嫌受贿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
被告人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董事长、董事长,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副董事长、董事长的职务便利,与他人共同成立公司,经营与中信戴卡同类的业务,获取非法利益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徐佐,湖北大悟人,1965年10月出生,正高级工程师,研究员。他曾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党委书记,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。
2016年10月,他转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。2019年6月,徐佐出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。任职5年后,2024年6月,徐佐任上被查。
2024年12月,徐佐被双开。
- 通报提到,徐佐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污染任职企业政治生态,对抗组织审查;
-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;
- 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,在干部选拔和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
- 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;
- 道德败坏;
- 腐化堕落,以权谋私,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、业务合作、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
- 大搞“靠企吃企”,违规经营任职企业同类营业,谋取巨额非法利益。
徐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来源:政知圈、最高检